充分放权!湖南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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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运源)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再出新举措。昨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湖南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改革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探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新机制,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根据经费“包干制”特点,结合现有科技创新计划布局,自2021年度起,新立项的省自科基金类(不含联合基金)、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类项目开展试点,试点成熟后,再逐步扩大到其他项目类别。

  试点坚持充分放权、优化管理、注重绩效三原则。以信任科研人员为前提,以推动科技创新为目标,本着“能放则放、该简则简”的原则,减少审批,精简环节,增强广大科研人员经费使用的自主性。

  在试点内容方面,取消项目预算编制,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在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内,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试点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和任务书时,只列预算总额,无需编制项目预算。试点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要自主决定经费使用,在总预算不变的前提下,各项支出无额度和比例限制,与项目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据实开支。参与项目的编制外临时人员(临聘人员)的工资性支出、以及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建立负责人承诺制,简化项目验收程序。下放项目验收组织管理权,探索以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为基本依据,授权内控制度健全的依托单位以小同行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自主验收。

  此外,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如有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归依托单位使用,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

  科研经费自主权下放后,如何确保经费规范高效使用?方案也进行了充分考量。如强化诚信建设,建立与“包干制”配套的科研诚信评价考核制度,依托单位、试点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中介机构等参与主体要纳入科研诚信管理,将科研信用和科研经费使用挂钩,科研诚信状况作为能否给予科研经费“包干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时建立“负面清单”。依托单位对项目经费进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建立经费使用的“负面清单”,列入“负面清单”的经费用途禁止使用。建立完善“包干制”下的科研经费监管机制,对资金违规管理使用坚持零容忍。

【作者:徐运源】 【编辑:李卓卓】
关键词:科研经费 包干制 自主使用权 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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