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品牌之力,促消费之春
庹新岗
今春长沙,人气攀升,消费旺盛。种种迹象表明,长久蛰伏之后,我们迎来了消费之春。
消费之春受品牌之力加持。众多品牌集聚长沙,“百花齐放”,与城市共生,成为城市吸引力的一部分。在这里,不断上演“因为一个品牌爱上一座城”的传奇。
品牌代表信任,信任源自对品质的认同,而认同牵引消费。面对消费日趋个性化、多样化,我们唯有从供应端发力,不断创新,才能把握市场主动。而在产品迭代、服务升级中,能否将诚信精神、工匠精神熔铸进来,能否保持追求卓越的饥渴感,自律自强,将是决定品牌是昙花一现还是兴盛不衰的关键。
品牌因消费而生,消费者的认可是产品服务和创新的坐标原点,是无数个0前面的1。这要求我们把握“变”与“不变”,营销手段、销售渠道不断翻新,但对消费者的尊重须矢志不渝。无论时代如何变化,千万要赢得消费者青睐,为此不惜走遍千山万水、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吃尽千辛万苦。在消费之春到来之际,尤其需要守住这一点,不飘不躁。
品牌属于企业,属于城市,最终属于消费者。畅游长沙,游客们自主开发景点,相互“种草”,彰显出消费之于品牌的无限可能。只要把有限的产品,投入到无限的服务中去,打造多方参与的利益共同体,必将实现品牌之树常青、发展之势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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