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滤镜景点“照骗”说不 ——新消费维权系列谈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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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云才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今网络上流行的滤镜、P图技术,让爱美人士很是“爽”了一把。抖音、快手上就常有这样的对比视频,滤镜下鼻如悬胆、肤如凝脂、明眸皓齿的网红脸,去掉滤镜后就是一张普通脸。这样的滤镜,自娱自乐倒可;用于网络直播,就有点不厚道;若是制成“滤镜景点”用来吸引游客,那就纯粹是忽悠、“照骗”了。

  温暖浪漫的粉红沙滩原是红土荒地,网红小众蓝房子竟是破旧小屋……“仙境”变陷阱的新闻,近年时有可见。在钢筋水泥森林构成的城市里,越是偏僻、陌生、充满“野味”的景点照片,越能博得更多的流量,激起人们对“诗与远方”的无限想象和冲动,很快就成为“网红打卡地”。然而,这样的热度若是通过“照骗”产生的,轻则让人大失所望,对一个地方的整体形象产生反感,重则可能带来某些意外事故。有网友呼吁,滤镜里的“网红打卡地”切莫把“安全”滤掉。

  “百闻不如一见”,在全域旅游时代,以精美的图片、短视频推介旅游目的地,可说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传播手段,无疑值得鼓励和倡导。然而,无论是景点本身营销宣传,还是网友们自发“种草”,都不能丢了“诚信”二字。这种宣传实际上属于一种网络广告,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广告法》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该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笔者认为,蓄意制造的“滤镜景点”,跟那些在标签上玩文字游戏的“滤镜食品”一样,构成了欺诈,应当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罚。平台应建立实名制账号,设置差评选项;相关部门应主动出击,以笔记、微博、朋友圈中对“滤镜景点”的吐槽作为执法线索,对违法行为施以重拳。

  滤镜包装下的“网红打卡地”,注定是“一锤子买卖”,走不长远。而且随着“驴友”们越来越成熟,“照骗”会越来越失去市场。打造“网红景点”,显然不能急功近利,关键在于练好“内功”。

【作者:袁云才】 【编辑:杨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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