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消费莫盲目——新消费维权系列谈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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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云才

  所谓盲盒,就是买的时候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打开后才能“真相大白”的盒子。据央广网报道,京津冀消协组织3月17日联合发布“盲盒”消费调查结果显示,八成受访者购买过潮玩类盲盒。调查中发现不少问题,其中部分商家售卖使用期限较短、来源不明产品,或掺杂三无产品售卖;部分盲盒App涉嫌抽彩式诱导消费、自定义商品回收规则。

  作为备受年轻人青睐的新消费形式,盲盒最大的卖点,就是它的不确定性。在拆开之前,消费者充满期待与好奇;拆开后,或觉新奇,或感惊喜,或有失望,总之会产生一小段跌宕起伏的心路历程,相当于为买家做了一次“心理按摩”,给平淡无奇的生活带来些乐趣。因此,正常的“盲盒经济”是值得鼓励的,它通过销售手段的创新,满足了消费者心理层面的某些需求,实现了买与卖的双赢。

  怕就怕“歪嘴和尚念不出正经”,将“盲盒经济”变成“盲目经济”甚至变成一个个赌坑。且不说可能存在制假售劣,盲盒营销的商品即便不玩猫腻,很多时候也并非消费者“真需要”。如果商家玩狠的,过度营销诱导消费者上瘾、非理性重复购买,必然造成大量浪费。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懵懂无知,根本无法抵挡盲盒的诱惑,很容易上钩成为“冤大头”。而盲盒若变成赌坑,则更加悖离了消费的本原,在“歪道”上越走越远。

  如何区分盲盒究竟是营销还是赌博?网络上对此莫衷一是。笔者认为,关键在于把握好一个度,看是否买卖双方都整体获益。比如,一个盲盒定价为50元,如果大概率出现市价40至50元的物品,小概率出现价值大于50元、200元甚至更贵的物品,那么,这样的盲盒更多的是买卖双赢,类似于抽奖销售。相反,如果定价50元的盲盒开出来的东西要么价值很低,只值十几元钱甚至是空盒,要么是价值几千上万元的物品,那赌博的嫌疑就很大。

  去年上海发布了《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规定盲盒商品实际价值应与其售卖价格基本相当,单个盲盒商品的售价一般不高于人民币200元。笔者认为,“基本相当”这一原则,是确保盲盒的消费属性、避免其滑向赌博深渊的关键一招。除此之外,还要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商家变换马甲、使用“回购”等障眼法将盲盒变成赌坑。

  俗话说“十赌九输”。对于消费者来说,偶尔买一买盲盒,在购物中获得快乐,未尝不可;但若上了瘾,把这当成一种寻求刺激的方式,大量重复购买,那就有可能踏进了赌坑,必须警醒。


【作者:袁云才】 【编辑: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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