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起,长沙商品房网签备案将全面实施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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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田甜)近日,《关于长沙市商品房网签备案全面实施线上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将全面实行线上办理房屋网签备案业务,同时推行《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6月6日起,新申请的房屋备案业务均采用电子材料,7月6日以后,全面实现线上办理。

  《通知》明确,自6月6日起,新申请的房屋备案业务均采用电子材料,并通过网签系统上传,实行线上申请,线上办理,不再另行提供纸质材料在各业务网点办理。设定了一个月( 6月6日—7月5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未办结的线下业务,可继续按线下流程办理。7月6日以后,开始全面实现线上办理。

  在实行线上办理网签备案业务的同时,在网签系统中启用合同示范文本,并设定两个月( 6月6日—8月5日)的过渡期。即6月6日之后,所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宜使用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示范文本或固化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

  过渡期内,6月6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可选择使用原合同文本,也可选择使用合同示范文本。8月6日后,所有项目网签时,宜使用网签系统中合同示范文本或固化的合同文本。

  《通知》指出,对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开发企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进行修改或补充。对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求的,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将对开发企业修改后的合同文本在网签系统中进行固化,买卖双方可在网签系统中使用固化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通知》还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销售场所公开拟使用的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文本注意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

  “预售”和“现售”两个合同示范文本随《通知》同步发出,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合同文本内容更为完整仔细且表述清晰明了,提高了商品房交易的公平性、透明度,有利于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在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有效降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田甜】 【编辑:孙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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