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宏兆辞去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宏兆辞去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3年6月3日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宏兆辞去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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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宏兆辞去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3年6月3日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宏兆辞去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