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实施8天,全市开出生活垃圾分类罚单11张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唐朝昭)《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长沙生活垃圾分类迈入“法治时代”。据市城管执法局统计,10月1日至10月8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30人次,对单位(门店)实施垃圾分类检查2560家次,劝导违规行为803起,下达责令整改129起,办理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1起罚款7450元。
2日上午,因未按规定设置垃圾分类投放容器、且未按照限期改正通知书进行整改,岳麓区城管执法部门向一工地建设单位开出5000元罚单,这也是《条例》实施后,长沙开出的首张企业(单位)垃圾分类罚单。
同样是在10月2日,雨花区长沙大道某小区一居民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违反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雨花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据《条例》第五十六条给予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开出了长沙首张个人垃圾分类罚单。
“下一步,长沙城管部门将坚持普法宣传、执法检查和违法惩处并重,按照‘执法实施月’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据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于10月1日至30日开展《条例》“执法实施月”专项行动,聚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重点环节,为推进垃圾分类提供执法保障。其中,对于生活垃圾分类各类违规问题,执法人员将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改正。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和拒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将依法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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